起因是个人所得税APP出现了“个税收入明细增加5项”的文字。内容如下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,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:
(一)工资、薪金所得;
(二)劳务报酬所得;
(三)稿酬所得;
(四)特许权使用费所得;
(五)经营所得;
(六)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;
(七)财产租赁所得;
(八)财产转让所得;
(九)偶然所得。
居民个人取得上面的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,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;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,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。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,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。
以前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一直都是包括以下五项即:经营所得,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,偶然所得。也就是说,不存在新增。
以前,个人去税务大厅都可以查询上述五项所得,现在只要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就可以随时查询,所以是一个利民措施!
再说综合所得税增加范围的话,一定会通过征求相关意见,然后才有相关部门公布的,不会随随便便草率公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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