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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的账务处理误区有哪些?

       误区一:公司办公室购入的桶装水,计入了职工福利费。办公室购入的桶装水是用于办公的,应该计入“办公费”中,企业所得税据实扣除。计入福利费有两处不利:(1)多缴纳企业所得税。由于福利费是在工资薪金的14%限额中扣除,若计入福利费中,则会挤占福利费的限额,可能会导致福利费的调增。 (2)福利费对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。

       误区二:为员工报销的体检费计入了职工福利费。职工体检费,要区分为两种情况:福利性质和非福利性质。

       一:福利性质的体检费。福利性质的体检,就是企业员工人人均可享受,完全就是一种福利待遇,跟具体的工作岗位等没有直接的关系。 这种情况下的体检费,应归入“职工福利费”。

     (1)账务处理:借:管理费用—职工福利费;贷:应付职工薪酬—福利费。

     (2)企税税前扣除: 在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%以内限额扣除。

     (3)个税缴纳问题: 计入“工资薪金”总额,由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税。

       二:非福利性质的体检费。包括职业病防治体检、职业健康体检(办理健康证)等,因为特殊的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等,法律法规要求对这些职工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体检。这类体检的费用支出,属于劳动保护费或企业证照办理费用等。

     (1)账务处理:借:管理费用—劳动保护费。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(如有的话);贷:银行存款。

     (2)企税税前扣除: 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,准予全额扣除。

     (3)个税缴纳问题: 员工体检费属于劳动保护费的,一般不计缴个税。 

       误区三:报销老板各项费用并计入福利费。实务中,经常有老板将个人消费、家庭支出的发票拿来公司报销,财务人员统统都计入福利费。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,企业的账面上不应该报销和经营无关的费用。按照税法的规定,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,汇算清缴时应该做纳税调增,同时这部分费用还应该缴纳个税。

       误区四:食堂就餐费用全部计入职工福利费。食堂的就餐费用应该区分情况,如果是内部员工的就餐费用应该计入福利费,而招待外部客户的费用则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,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限额更加严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