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效,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,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。2024年上半年,常州市政府采购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.19亿元,占比66.36%,持续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。强化政策引导作用,注入发展动力引擎。综合运用预留份额、价格扣除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。明确政府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,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应全部面向中小企业;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,应当预留预算总额的40%以上面向中小企业;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,对未预留份额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,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执行20%的高价格优惠扣除政策。健全完善制度保障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运用优环境促发展15条。